按照省财政厅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以及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》冀教财【2019】52号及《评优候选人资格审查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校评优资格审查委员会在2021年10月25日召开初审会议,对候选人的成绩、综合测评排名及有无违纪处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,针对候选人资格有问题的学生反馈给相应学院进行了修整。校学籍与资助中心在2021年11月2日组织召开了复审会议,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为非候选人学生代表和各学院教师代表,各位代表重点审查了候选成绩、综合测评排名及有无违纪处分等情况,审查后,针对问题又反馈给相应学院进行修整.
本次审查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候选人材料。经校评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审查和各学院代表互查两个环节发现544人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要求,6人未达到申请要求,原因是综合测评成绩未达到班级前15%,学期平均成绩未达到80分以上,学生处分未解除。3991人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要求,4人未达到申请要求,原因是学生处分未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