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资助

关于落实2018—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公示


为了贯彻落实《关于拨复2019年秋季学期高校资助经费的通知》精神,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落实到实处,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,从班级、二级学院、校三级进行的逐级评审工作,以下候选人符合相关条件,现予以全校公示,公示期为五天,希望全校监督,如有相关问题,可以逐级进行举报。制定了各项评比办法,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现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予以公示。

一、奖励对象

  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(专)科在籍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中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
二、申请主要条件

  除了基本条件之外,在校期间无补考、作弊记录,学习成绩优秀,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(含90分),单科成绩75分以上(不低于75分),综合测评名次达到本专业(班)前10%。

三、公示流程

  现各二级学院已将名单上报校资助管理中心,校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将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(本科)进行公示(具体名单附后),全校师生如发现这些学生有不符合标准的,及时向学生处进行举报。

四、候选人名单(见附件)

 

举报邮箱及电话: 89653347

学生处  

2019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