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3-02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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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按照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23年春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学生:2月25、26日返校报到,27日(周一)正式上课,不提前返校。
2.教工:开学后教工恢复本系列人员上下班及考勤相关规定。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谋划,从严从细,切实以学生为本,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党政办公室
2023年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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