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,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,安全工作处特发布以下安全提示,请全体师生严格遵照执行:
一、消防安全。
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频繁,严禁在校园内、林区、草地等区域焚烧纸钱、燃放烟花爆竹,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;离开办公室、宿舍前,务必关闭电源、火源、水源,拔掉各类电器插头,彻底杜绝火灾隐患。如发现火情,及时拨打119报警,并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工作处报告。
二、出行安全。
假期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谨慎驾驶、文明出行,杜绝酒后驾车、疲劳驾驶、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;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妥善保管个人财物,遵守乘车秩序,做好个人防护。往返校园途中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。
三、财产安全。
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,离开宿舍、办公室时,务必锁好门窗,严禁将贵重物品随意摆放;提高反诈意识,警惕电信网络诈骗,不轻易相信陌生来电、短信,不点击陌生链接,不向陌生账户转账,守护好个人财产安全。
四、应急处置。
假期期间如发生安全突发事件,务必保持冷静,及时拨打学校应急电话和相关救援电话,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,同时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工作处报备,确保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。
安全工作处在此提醒全体师生,假期期间牢记安全准则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平安、有序度过清明节假期。
安全工作处
2026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