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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动火审批表


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动火审批表

 

申请单位

 

单位负责人

 

动火作业 (原因)

 

联系电话

 

动火部位

 

动火方式

 

预计动火 持续时间

自    月  日  时  分起至    月  日  时  分止

操作人

 

看护(管理)人

 

动火作业单位

采取的安全措

施及承诺

 

归口部门意见

 

主管校领导 意见

 

安全管理中心 意见

 

安全工作处 处长意见

 

主管安全  校领导意见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动火作业 安全规定

动火前“八不 ”:

1. 防火、灭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;

2. 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;

3. 附近难以移动的依然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;

4.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、可燃液态的容器、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 火;

5. 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,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 施不动火;

6. 存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,危险性未消除不动火;

7. 未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数量不足不动火;

8. 现场安全责任(看护)人未到位不动火。

动火中“ 四要 ”:

1. 现场安全负责(看护)人要坚守岗位;

2. 现场看护人和动火作业人要加强观察、精心操作,发现不安全苗头 时,立即停止动火;

3.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;

4. 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。

动火后“一清 ”:

完成动火作业后,活动人员和现场看护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,并 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
注:此表一式三份,安全工作处一份,归口管理部门一份,动火单位现场留存一份。

附件:

  1. 动火审批表.docx 【已下载 次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