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河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2024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
各学院、各单位:

为加强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,提升决策辅助支撑能力,现启动2024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(本课题属社会科学类研究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课题申报

  本年度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

  1.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,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。

  2.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年度课题,已获得国家、省科研资金立项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,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。

  3.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《申请书》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

  4.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,如有特殊情况可申

 请延期,最长不超过2年。

  三、成果形式和结题要求

  (一)重点课题

  重点课题的申报人须严格按照《课题指南》明确的研究内容、成果形式开展申报和研究工作,并主动与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建立联系,确保研究质量。课题完成后,研究成果需先报送指导单位审核,指导单位同意结题并出具认定意见书后,我办据此统一组织评审结题。

  (二)一般课题

  一般课题申报人可结合学术专长,围绕巩固和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,自行设计研究方向和具体题目。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,篇幅不得低于8000字,课题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。研究报告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开刊物或媒体上发表,在送党委、政府领导和党政军部门决策参考,或在党政军部门内部刊物发表时,须注明“XX年度河北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课题”字样以及课题编号。

  符合下列研究成果转化条件者,结题鉴定时将给予不同等次加分:①经设区市及以上领导、省级及以上党政军部门领导、驻冀师级及以上部队领导予以肯定性批示;②主要观点与对策被设区市及以上党委和政府、省级及以上党政军部门采纳。③在省级及以上党政军部门内部刊物发表。

  四、课题经费资助

  课题资助经费实行后补助形式,重点课题通过结题评审鉴定后,根据鉴定等级给予不同档次资助费;一般课题通过结题评审鉴定后,对“良好”以上等级的给予不同档次资助费。

五、其它事项

  1.申报材料可通过官网的“通知公告”栏(http://www.hbjg.gov.cn/content-59-18389.html)查阅下载,《课题指南》请发电子邮件索取。

  2.申请人填写的课题《申请书》,只需报送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文档,无需签署科研保密承诺和加盖公章,待课题立项后统一签署和盖章。

  3.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申报课题的组织、指导和审核工作,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审查合格的课题《申请书》,填写《申报汇总表》(需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),并于2024年4月21日前将《申报汇总表》(盖章后的扫描件)和审查合格的《申请书》(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文档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2157415@qq.com。

电话:0311-68005024

科研与产教融合处

2024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