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处是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职能处室,主要职责是:
1. 贯彻落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,完善教职工人事管理;
2. 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;
3. 负责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;
4. 负责教职工奖惩工作;
5. 统筹新教师岗前、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培训;
6. 负责教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相关工作;
7. 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;
8. 做好干部的遴选、储备、管理及任免工作;
9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1)人事管理中心职责
①制定和落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与人才引进政策;
②负责教职工的人事调配、岗位设置、聘用管理、转正考核相关工作;
③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、工资核算相关工作;
④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、请假、销假手续办理;
⑤负责教职工工资方案拟定及工资调整、工资晋升等工作;
⑥负责人事信息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工作;
⑦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;
⑧负责做好教职工奖惩工作;
⑨负责做好学校计划生育工作;
⑩负责做好新教师岗前培训和管理人员培训、教职工在职学历提升工作。
(2)干部管理与绩效考核中心职责
①拟定校内机构设置;
②统筹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;
③负责学校干部储备、遴选、培训、考核、轮岗等工作;
④负责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的拟定和实施工作;
⑤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、思政津贴考核相关工作。